鋰電電動車充電器充電說明:
1.置放補電
電池組在出貨前均有一部分用電量剩下,在電瓶車售賣后亦能夠開展較短距離的騎車。第一次騎車結束后,須對電池開展初次充電,提議初次充電應開展稍長期(8-12鐘頭)。
電池組在應用之后應立即充電不能沒電存儲,假如電池置放超出2個月時間未被應用,電池組必須完成一次徹底的充電。如放置超出5個月電池組必須完成一次蓄電池充電循環系統。規律性應用電池,一切正常應用、長期存放時對電池組規律性地充電,能夠確保電池組最好適用實際效果,并增加使用期限。
2.一切正常充電
最先聯接充電器與被充電電池組,以后再將充電器電源線插頭聯接到220V交流電。(此聯接次序會防止插下充電電源插頭時火花放電的造成。)當主機電源連接后充電器表明鮮紅色顯示燈表明電池組已經一切正常充電,基本開展6-8鐘頭充電就可以。
3.充電器常見問題
為了更好地保證電池組的充電安全性和確保電池組的使用期限,這款電池組只可應用搭配的36V鋰電池專用型充電器。假如充電器遺失或是毀壞請找相對應代理商選購。不可應用鉛酸電池充電器或其它類型的充電器開展充電。